第三,信任、分权,赢得下属的信服。
副职对下属要信任。我国古代有一句名言,叫做“士为知己者死”,副职对下属充满信任,那么下属就会受到感动和激励,就会自觉维护副职的威信,全心全意地做好工作。
副职对下属要再次分权。与正职相比较而言,副职的权力已经不算大了,于是多数副职就舍不得再向下面分权。其实这样做是十分错误的。这种情形比较普遍,一个权力大的部门,正职自顾不暇,每个副职都能够轻易分到很大的权力,这个中层领导班子的成员往往皆大欢喜,彼此团结合作;而一个权力小的部门,有的正职觉得自己的权力已经相当小了,就舍不得给副职分权,这个班子的副职必然会有不满情绪,严重时会影响团结和工作。同理,副职的权力虽然很小了,但是,如果不给下属一定的权力,那么下属会有不满情绪。而且,下属就像在前线战斗一样,没有足够的动力,怎么能够顺利完成战斗任务呢?这不是争权夺利,这是权利与义务的对立统一。“又要马儿跑得好,又要马儿不吃草”,这怎么可能呢?
副职要与下属干部处理好关系。正职具有人权、财权和事权的绝对优势,正职越过副职直接给下属员工布置工作、给予奖励,就自然而然地把副职架空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副职和下属的关系处理得不好,副职就指挥不动下属了。因此,副职需要与下属搞好关系,遇到上述情况,副职还可以凭借同下属干部的良好关系和自身的人格魅力,步履维艰地发挥作用,委曲求全地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