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中国文学有一个极为有利的条件:富于弹性与持久性的文字。中国方言异常分歧,幸好文字统一,乃能保存悠久的文学,成为一个活的传统。今日的中学生,读四百年前的《西游记》,或一千多年前的唐诗,可以说毫无问题。甚至两千年前的《史记》,或更古老的《诗经》的部分作品,借注解之助,也不难了解。这种历久而弥新的活传统,真是可惊。在欧美各国,成为文言的拉丁文已经是死文字了,除了学者、专家和僧侣以外,已经无人了解。在文艺复兴初期,欧洲各国尚有作家用拉丁文写书:例如一五一六年托马斯·莫尔出版的《乌托邦》,和十七世纪初弥尔顿所写的一些挽诗,仍是用拉丁文写的。可是用古英文写的《贝奥武夫》,今日英美的大学生也不能懂。即使六百年前乔叟用中世纪英文写的《康城故事集》,也必须译成现代英文,才能供人欣赏。甚至三百多年前莎士比亚的英文,也要附加注解,才能研读。
是什么使得中文这样历久不变、千古长新的呢?第一,中国的文字,虽历经变迁,仍较欧洲各国文字为纯。中国文化,不但素来比近邻各国文化为高,抑且影响四邻的文化,因此中国文字之中,外来语成分极小。欧洲文化则交流甚频,因此各国的文字很难保持纯粹性。以英国为例,历经罗马、盎格鲁-撒克逊、丹麦和日耳曼各民族入侵并同化的英国人,其文字也异常庞杂,大致上可分为拉丁(部分由法文输入)、法文和古英文(盎格鲁-撒克逊)三种来源。所以在现代英文里,声音刚强含义朴拙的单音字往往源自古英文,而发音柔和意义文雅的复音字往往源自拉丁文。例如同是“亲戚”的意思,kith and kin便是头韵很重的刚直的盎格鲁-撒克逊语,consanguinity,便是柔和文雅的拉丁语了。哈姆雷特临终前对霍拉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