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20—30年代,中国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阐释和体系建构的成果,集中体现在1937年出版的李达的《社会学大纲》。研读《社会学大纲》可以看出,《社会学大纲》以哲学基本问题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为基本线索,以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学三者同一为基本原则,建构了这样一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当作人类的认识史的综合看的唯物辩证法;当作哲学的科学看的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的诸法则;当作认识论和伦理学看的唯物辩证法;当作科学看的历史唯物论;布尔乔亚社会学及历史哲学批判;社会的经济构造,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构造之历史的形态;社会的政治建筑,即阶级和国家;社会的意识形态,即意识形态的一般概念和意识形态的发展。
可以看出,《社会学大纲》在体系建构上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二分结构”。在整体结构和理论体系上,《社会学大纲》受到同一时期的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尤其是西洛可夫的《辩证唯物论教程》的较大影响[6]。但是,和同一时期的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相比,《社会学大纲》又有自己的显明特点和可贵之处。这就是,在广泛而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文本,尤其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基础上,明确提出马克思建立了“实践的唯物论”[7],达到唯物辩证法这一“统一的世界观”[8],并明确提出了“当作实践的唯物论看的唯物辩证法”这一重要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