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洋诗就大异其趣了。在西洋诗中,节奏的形成,或赖重音,或赖长短音,或赖定量之音节,在盎格鲁-撒克逊的古英文音律中,每行音节的数量不等,但所含重音数量相同,谓之“重读诗”(accentual verse)。在希腊罗马的古典诗中,一个长音节在诵读时所耗的时间,等于短音节的两倍,例如荷马的史诗,便是每行六组音节,每组三首,一长二短。这种音律称为“计量诗”(quantitative verse)。至于法文诗,因为语言本身的重音并不显明,所注重的却是每行要有一定数量的音节,例如古法文诗的“亚历山大体”(Alexandrine)便是每行含有十二个音节。这种音律称为“音节诗”(syllabic verse)。古典英诗的音律,兼有“重读诗”和“音节诗”的特质,既要定量的重音,又要定量的音节。最流行的所谓“抑扬五步格”(iambic pentameter),便规定要含有十个音节,其中偶数的音节必须为重音。下面是济慈一首商籁的前八行:
To one who has been long in city p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