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分配正义,历史向我们展示了大量不同的制度安排和意识形态。但哲学家的最初冲动是抵制历史的展示和表象世界,并寻找某种内在一致性:一个基本物品的简短列表,由此迅速抽象出一种善;一套单一的分配标准或一套相互联系的分配标准;而哲学家自己则至少象征性地站在唯一的决定点上。我应当指出的是,寻求一致性误解了分配正义的主题。不过,在某种意义上,哲学上的冲动是不可避免的。即便我们选择了多元主义,正如我应该做的,这个选择也仍然要求前后一致的辩护。必须有证明该选择合理的原则并为该选择设限,因为多元主义并不要求我们支持每一个提议的分配标准或接受每一个所谓的代理人。可以想象得到的是,的确存在一种唯一的多元主义原则和唯一一种正当的多元主义。但这仍然是一种包含着广阔范围的分配的多元主义。比较而言,绝大多数就正义著书立说的哲学家,从柏拉图开始,就有着这样一个最深层的假设:哲学能够正确地成就一种,并且是唯一一种分配系统。
今天,这个系统通常被描述为:处于理想状态中的理性的男人们和女人们,如果他们被迫公正地进行选择,而又对他们自己的地位状况一无所知,并且被禁止发表一切排他性权利主张,那么面对一组抽象的善,他们将选择这种系统。[1]如果对知识和权利主张的限制设计恰当,且这些善是恰当限定的,那么,能够得出一个唯一的结论就有可能为真。理性的男人们和女人们,被不同形式限制着,将会选择一种,并且是唯一一种分配系统。但这个唯一的结论的力量却是不容易测量的。值得怀疑的是,同样是这些男人们和女人们,如果他们变成了普通人,有着对自己身份的牢固观念,手里有自己的物品,陷入日常的烦心事中,那么,他们是否还会反复重申他们的假设选择,或甚至声称这一选择是他们自己做出的。最重要的是,问题并不在于利益的排他性,而哲学家们通常假定他们能够安全地——也就是不容置疑地——将其置之不理。而普通人,比如说,为了公共利益也会做到这一点。更大的问题在于历史、文化和成员资格的特殊性。即便他们心存公正,一个政治共同体中的成员脑海里最可能浮现的问题不是在如此这般普通化了的条件下理性的个人将选择什么,毋宁说是像我们这样的个人将选择什么,谁和我们所处的境地相同,谁分享一种文化并注定继续分享这一文化?并且,这个问题可以毫不困难地转换成这样的问题:我们在日常生活过程中已经做出了什么选择?我们所(真正)分享的是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