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少数民族戏剧剧种
中国民间小戏的整体格局是由汉族和少数民族共同建构起来的。55个少数民族中,已有15个民族形成了自己的戏曲剧种,它们是:藏族、维吾尔族、蒙古族、壮族、白族、苗族、侗族、傣族、布依族、满族、朝鲜族、毛南族、彝族、佤族、仫佬族。这些民族的戏曲剧种大致有三种生成的基因:“①由民间歌舞发展而成,如傣剧、苗剧等。②由民间说唱发展而成,如新城戏、赞哈剧等。③以民族歌舞、说唱为基础,但在发展过程中受到宗教的较大影响,如藏戏、壮师剧等。这种情况与汉族戏曲剧种的形成规律是一致的,如秧歌戏是从民间歌舞发展而成,道情戏是从民间说唱发展而成,而端公戏则受宗教影响较大。”[29]中国少数民族的地方戏曲种类很多,下面简要介绍数种。
(一)藏戏
在中国少数民族戏剧中,藏戏的历史最为悠久,肇始于公元8世纪赤松德赞时期。14世纪时,噶举派僧人汤东结布为化募筹建雅鲁藏布江铁索桥资金,邀请西藏穷结县一户百纳家的七姊妹,组成歌舞剧演出团体到西藏城乡,在跳神仪式中,向当地民众表演一些宗教故事和民间传说,进行募捐宣传。这种歌舞性的戏剧形式,被认为是藏戏的真正开端。到了17世纪,藏戏从寺院宗教仪式中分离出来,发展成以唱为主,唱、诵、舞、表、白、杂艺相结合的综合性戏剧。雪顿节成为藏戏展演的主要时间,形成规模宏大的藏戏节,在西藏、青海玉树、甘肃、四川甘孜等地及印度、不丹、锡金等藏族聚居地区广泛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