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人的本质从哪里来以及如何来规定呢?马克思主张要认识并承认“合人性的人”。他在“社会”中发现了合人性的人。在马克思看来,“社会的”人就是“自然的”人。在“社会”里,人的“自然本性”,这就是说“自然需要”(食、衣、繁殖、经济生活)的整体都同样地得到保证。基督徒是从对神性划的界限中来看人的人性,homo的Humanitas。从耶稣救世史的意义看来,基督徒是作为“上帝之子”的人,而作为“上帝之子”,就要在基督那里听取并承担天父的要求。只要“世界”从理论的精神的意义想来总是通到彼岸的暂时的过道的话,人就不是这个世界的。
在罗马共和国时代,Humanitas(人性或人道)第一次在它的名称之下被着重地深思与追求着。人道的人与野蛮的人相对立。在此,罗马人用“吞并”从希腊人接受下来的παιδεια(教化)的办法提高了罗马道德,而人道的人就是指这些罗马人。希腊人是指晚期希腊人,其教化是在各哲学家学派中被传习着。希腊人的教化是指文艺与科学中的教化。这样了解的παιδεια(教化)就被译为“humanitas(人性或人道)”。罗马人的真正的罗马特点就在于这样的人性或人道中。我们在罗马碰到了第一个人道主义。因此第一个人道主义在本质上仍然是一种特殊的罗马现象,此种特殊的罗马现象是从罗马人与晚期希腊人的教化的相遇中产生出来的。14世纪与15世纪在意大利的所谓文艺复兴是罗马文教的复兴。因为这取决于罗马特点,所以问题就在于人性或人道,因而就在于希腊教化。通常总是就希腊晚期形态来看希腊人,而对晚期希腊形态本身又总是用罗马意义的看法。文艺复兴中的罗马人也是和野蛮人相对立的。但此时认为中世纪经院哲学的野蛮就是不合人性的或不人道的东西。因此历史地来了解的人道主义总包括对人性或人道的研究,而这样的研究又以一定方式回溯到古代于是又总是变成希腊的复兴。这种情形在德国18世纪的人道主义中通过温克尔曼、歌德与席勒的著作表现出来了。反之,荷尔德林不属于“人道主义”之内,而这是因为他对人的本质的式样想得比这种“人道主义”所能想的更原始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