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他所要启示的对象并非是群众,而是每人底个人意识,而是民众底每个儿童底意识。因为这里才是光明之所在。他创办学校,可不知道教授什么。为学习起见,自一八六○年七月三日至一八六一年四月二十三日第二次旅行欧洲。
他研究各种不同的教育论。不必说他把这些学说一齐摒斥了。在马赛的两次逗留使他明白真正的民众教育是在学校以外完成的,——学校于他显得是可笑的——如报纸,博物院,图书馆,街道,生活,一切为他称为“无意识的”或“自然的”学校。强迫的学校是他认为不祥的,愚蠢的;故当他回到伊阿斯拿耶·波里阿那时,他要创立而试验的即是自然的学校。自由是他的原则。他不答应一般特殊阶级,“享有特权的自由社会,”把他的学问和错误,强使他所全不了解的民众学习。他没有这种权利。这种强迫教育底方法,在大学里,从来不能产生,“人类所需要的人,而产生了堕落社会所需要的人:官吏,官吏式的教授,官吏式的文学家,还有若干毫无目的地从旧环境中驱逐出来的人——少年时代已经骄傲惯了,此刻在社会上亦找不到他的地位,只能变成病态的,骄纵的自由主义者。”应当由民众来说出他们的需要!如果他们不在乎“一般知识分子强令他们学习的读与写底艺术”,他们也自有他们的理由:他有较此更迫切更合理的精神的需要。试着去了解他们,帮助他们满足这些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