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营销费用。
如果营销费用发生“执行在先立项在后”的情况,会让工作人员难以掌控营销费用的实际使用情况。为此万达通过建立细致的营销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涉事人员进行处罚,根据实际情况上报给集团的营销中心作出惩罚措施。同时,要经常在销售现场关注一切营销活动,及时对比审批费用,防微杜渐。
当售楼处和样板房软装多次进行整改之后,会导致软装费用反复发生,由此造成的资金消耗往往数额巨大。万达对这类问题的规避措施是:在软装招投标过程中,要求软装物品最终结算以副总裁级别验收为准,对那些不合理的单价进行清标,另外,还要保证每个月都能对物管公司进行盘点,拍卖调整出来的多余物品,以降低库存成本和贬值风险。
当营销费用发生比例超过70%之后,必须尽快清理是否存在已发生而未录入的费用,尤其要关注营销工程类费用,是否及时、足额地列在营销费用计划表格中;在发现超出78%的比例之后要发起预警OA;而一旦超过80%,情况就变得十分严重,如果剩余额度以薪酬费用为主,实际上能够用来支付营销活动的费用就大为减少。如果销售余额没有达到80%,财务部应当特别关注剩余营销费用的控制情况。如果营销费用总额出现超标又累计达到80%以后,就必须严格控制每一笔消费的必要性,必要时可由财务副总亲自把关进行判断。如果需要在成本支出的不可预见费用中超额支付,就必须交给集团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