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上辈子的事。
当时‘锦湖地产’被业主维权的事闹得很大,律所的同事说主任本来不太想接这个案子的,不知为何后来又改变了主意。
闻樱记得自己当时随口说:还能为了什么,当然是委托费给的高啊。
律所主任要对律所的经营负责的,营收低了养不活团队那么手下,其他合伙人也会不服气认为主任没本事。所以律所主任不仅会接业务,一般还只接报酬特别高的那种委托,普通的小案子根本请不动律所主任。
闻樱觉得前老板是被报酬打动,是‘锦湖地产’给的报酬让前老板动心了。同事却否认了,含糊说了一句“不是报酬,是推不掉的人情”。
当时这些事与闻樱无关,她并没有追问。
现在闻樱很是懊恼。
是什么样的人情让前老板接下了‘锦湖地产’的案子?
早知道‘锦湖地产’其实是谢家的,闻樱当时一定会刨根究底!
律所同事提过的人情,不知是不是来自谢家?
闻樱怀疑前老板会接‘锦湖地产’的案子是卓琛利用了谢家的人情。
不对不对,上辈子卓琛成了‘锦湖集团’继承人,当然能用谢家的人脉。这辈子连谢景湖都不搭理卓琛了,卓琛还能找到律师主任帮卓锦心打官司,这份人情不可能来自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