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须给这些推理加一条或许是非常重要的附论。我在所遇到的所有的道德学体系中注意到,(在一个时期中作者会按照惯常的推理方式,确定上帝的存在,或是发表对人事的一番议论。)但是突然间,我却惊奇地发现,那些不再是命题中常有的“是”与“不是”等连词,而是命题全部用“应该”或“不应该”联系起来。虽然这个变化是不知不觉的,但是有十分重大的关系。既然这个应该或不应该表示一种全新的关系或者肯定,就必须附加论述与说明。同时对于这种好像不可思议的事情,即这个新关系怎样可以从完全不同的一些关系中推出来,也应该举例加以说明。不过既然通常作者们不是这么谨慎从事,所以我倒想建议读者们要小心提防。并且我相信,这样做会推翻所有通俗的道德学体系,并让我们看到,恶和德的区别不是仅仅建立在对象的关系上,也并非被理性所发现。
第二节 由道德感得来道德的区别
这样,根据论证的进程我们就可以断言,既然恶与德不是单纯的被理性或者是从观念的比较所发现的,那么必定是借助它们所引起的某种印象或者情绪,我们才注意到两者之间的差别。关于道德的邪正的判断明显是我们的一些知觉。而既然所有知觉不是印象就是观念,所以其中之一被排除后,另外一种自然就可以被证实了。因此,宁可说道德是被人感觉到的,而非被人判断出的。由于我们按照平常的习惯,把所有具有密切相似关系的事物都当作同一的。而且通常感觉或情绪是如此柔弱与温和,因此我们极易将它们与观念相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