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经营“飞钱”是暴利行业。
关于资本,马克思曾经说过: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甘冒绞首的风险。
在暴利的诱导下,柜坊的老板彻底无视了朝廷的禁令。
在唐朝,“飞钱”有助于商业经济,中央政府心知肚明,但其不喜欢的点可能有两个:一是“飞钱”是高风险行业,容易引起社会矛盾;二是既然是暴利行业,凭什么中央政府不能经营呢?唐宪宗李纯想了想,干脆我也搞这个生意吧。
于是他下令:户部、度支、盐铁三个衙门,你们同时经营“飞钱”,正当竞争,既然是国营机构,手续费便宜点,每一千钱抽取百分之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