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彩玲进了城里,说不定还能找个城里对象。
再一个人选就是元贵媳妇,这个媳妇虽然略刻薄、好占小便宜,本性却不坏,至少做了邻居以后可没欺负过原主,比起陆彩虹和陆彩云还有陆老婆子那些所谓亲人,她对原主反而客气得很。
她之所以提携这些人,是因为她知道这些人仗义、不生事而且知恩感激,她虽然不求回报,但是总不能施恩还被人嫉妒怨恨吧?
当然,这只是她心目中的人选,具体让谁来,谁能胜任工作被留下,那也得看他们自己的造化,她是不负责到底的。
她只给机会,抓不抓住是他们自己的本领。
她先去跟陈桂枝说,让陆元义明天跟大队请假,过来试试。
陈桂枝略为难,“雁秋姐,他行吗?粗手大脚的,也不细腻。”
沈雁秋笑起来,“怎么不行?他不会烧火还是不会搅拌,还是不会装瓶子?有什么高级难做的?”
陈桂枝想想也是,“就怕大队不乐意,不给请假呢。”
陆元武在城里工作那是人家应该的,沈雁秋是军官家属进城也没问题。可她和陆元义本身是乡下户口,现在却得了沈雁秋的势跟着来城里工作,口粮在乡下,却不在乡下上工干活,到城里来拿工资,回头还得从乡下买口粮。只怕大队有意见,不让他来,或者以后不给他们买口粮呢。
沈雁秋:“没问题的,回头我和元武跟书记和大队长通通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