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裙堪称唐朝女性服饰的点睛之笔。这种裙子是用六幅或八幅布帛缝制而成。唐朝的六幅,宽度大概为三米,也就是说,把裙子的布帛展开,就像一幅三米长的画卷。尤其是上流贵族妇女身穿的衣服,都是以丝绸为原料,其华贵和雍容可想而知。
这都不算什么,唐朝妇女不流行穿超短裙,她们的裙摆非常长,一部分直接在地上拖曳,就像现在的女性婚纱。唐朝读书人是这么形容的:“裙拖六幅湘江水”“坐时衣带萦纤草,行即裙裾扫落梅”。
不过这种服饰美则美矣,就是有点耗费布料。唐朝初年,国家穷得叮当响,统治者为了控制开支,要求女性的服饰以窄、短为标准。拿唐初女性的短衫来说,袖口和如今衣服的袖口差不多。不过,皇帝们忽略了,女人对服饰的追求可不会被贫穷限制的。对她们来说,只要手里还有闲钱,可以不吃饭,可以不玩耍,但必须要打扮。
这种被压抑的需求,到了中唐时期彻底爆发了。据史料记载,设计师们为了美化上衣服饰,竟然将袖口做到了四尺的宽度。
请注意,四尺是袖口的宽度,而不是袖口的周长。也就是说,如果您稍不注意,袖子可能就掉地上了。由于这种设计太浪费布料了,以至于唐文宗李昂出台禁令,要求女性服饰的袖口不能超过一尺四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