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论》与1761、1765、1767、1769四部《沙龙论》集,是总汇他的艺术思想的集子。
狄德罗(Diderot,1713—1784)所求于一件艺术品的,首先是动人,动人的可不是一种特殊的情绪,如世之所谓艺术情绪,而是一般人的共同情绪,有如我们在可怜的景物前面,或看到戏院里演到悲怆的一幕,或是读到一个巧妙的小说家述及可歌可泣的故事时所感到的情绪。这是狄德罗永远坚持着的中心思想。这亦是他的艺术批评的水准。他曾说:“感动我,使我惊讶,令我战栗、哭泣、哀恸,以后你再来娱悦我的眼目,如果你能够……”他又言:“我敢向最大胆的艺术家建议,要能使人震惊,如报纸上记载英国的骇人听闻的故事一般令人惊诧。而且你如果不能如报纸一般地感动我,那么,你的调色弄笔究有何用呢?”(《画论》)由此可见狄德罗所要求的只有情绪,而且是最剧烈的最通俗的情绪。
但他还要这种情绪与道德不冲突。他不相信艺术的领域不容道德侵入的说法。所谓“为艺术而艺术”于他不啻是异端邪说。
他相信有一种为害的艺术,他说:“在一张画或一座像与一个无邪的心的堕落之间,其利害之孰轻孰重,固不待言喻。……不说艺术对于民族风化的影响,即以它对于个人道德的影响而言,已是不可估计。”(《沙龙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