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面的探讨,自然状态应该被看作类似于诗人们所臆造的黄金时代那样的单纯的虚构。黄金时代被描绘为最令人向往、最安宁的;自然状态则被描写为战争、暴力与非正义,这是两者之间唯一的差别。在诗人的描写中,那个自然的最初时代是四季温和的,人类不需预备可以抵御酷暑与严寒的衣服与房屋。美味的酒、乳汁在河川里流淌;蜜源源不断地从橡树中流出;自然界自发地产生着人们享用不尽的最珍贵的珍馐。那个幸福时代的优点还不止这些。自然界不仅没有狂风暴雨,并且在人类胸中也未曾发生那些现在引起人类争吵与混乱的更为猛烈的风暴。在人类心灵中所熟悉的只有慈爱、怜惜与同情的活动;贪婪、野心、残忍、自私是从未听到过的;甚至在那些幸福的人们的心灵中,我的和你的区别也是排除在外的,因而也不会存在正义与非正义、财产权与义务等这些概念。
毫无疑问,这些都是一种无聊的虚构,但是因为可以明显地表明那些我们现在考察题材的德的起源,因此也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我已经说过,正义的起源是人类协议。这些协议是用来对由人类心灵的自私和有限的慷慨这些性质与外界对象的某些特点结合起来所产生的不便进行补救的。至于外物的特点就是它们的不稳定性,而与此结合的就是,和人类的需求、欲望相比,它们显得非常稀少。但是在那些思辨中,不管哲学家们感到怎样的迷惑,诗人们却受到某种鉴别力或者普通的本能的比较正确的指导,和我们所熟悉的那种艺术的哲学相比,在大多数的推理中这种本能的见识还走得更远一些。诗人们很容易地就发现,假如自然大量供应我们的所有需求和欲望,而且每个人都对其他人都有一种慈爱和关怀,那么作为正义前提的那些利益计较,就再无法存在了,并且也不需要那些现在通行于人类间的财产与所有权的区别与限制。如果自然的恩赐或者人类的慈善能够增加到足够的程度,那么正义也会被归于无用,被更崇高的德与更具价值的幸福取代。因为自私是由我们的需要大大超出所有物这一情形引起的。人类之所以被迫将自己和社会分开,并区别自己的财物与他人的,正是为了限制这种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