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同”是中华民族共同的社会政治与道德理想
《礼记·礼运》篇所集中阐述的大同社会政治理想,大致可分为制度和民风两个层面。在制度方面,是“天下为公”的公有制,包括权力和财产的公有。这区别于“朕即国家”的私天下。实行的是以德行为评判标准的禅让制,所以是“选贤与能”。“贤者在位,能者在职”,推举贤能之士掌握国家公共权力,以此来获得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和长久性,而非长官意志或任人唯亲。《尚书·泰誓》把这种重视民意,无偏无私的“公天下”高度概括为“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儒家的民本思想可谓发展了这个传统。在这个公有制之下,人们各得其所,社会中“鳏寡孤独”的弱势群体不被社会随意抛弃而得到给养和关怀。而在民风方面或社会风气方面“讲信修睦”,人际关系和谐融洽、诚信友善,欺罔争夺之心息,而互敬互爱之意起。“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爱人如己,把别人的亲人看作自己的亲人。人们相互之间无防范之心,各尽其力并自觉于自己的使命,尽职尽责,而不自私自利。爱物惜物,不随意丢弃浪费。这就是大同社会的愿景,既是对“三代之治”的追忆,也是对未来社会的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