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问题:“互相冲突的伦理意见同样有效吗?”
然而,普罗泰戈拉的立场多少有些模糊,如果我们想评价该立场,就必须使之明确化。为方便起见,我们也可以对他的观点的两个部分分别处理。即,先复述其理论的第一部分,接着加以详细评价,然后再考虑其理论的第二部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将发现,第一部分在理论上要比第二部分更为有趣,更为重要。正缘于此,我们将把“伦理相对主义”这一术语应用于任何理论,只要该理论与被我们明确化后的普罗泰戈拉的第一部分观点相一致,至于该理论对第二部分观点持什么态度则无关紧要。
为了说得更清晰一些,让我们用我的最初陈述来取代普罗泰戈拉的观点,并采用以下说法来作为伦理相对主义的简洁的表达形式:“存在着同等有效的互相冲突的伦理意见”。但是,为了说得更明白一些,需对这一公式化表述作进一步讨论。
首先要注意的是——尽管在我们解释“同样有效”这一短语之前,无法把事实讲清楚——这一陈述是关于伦理意见或伦理陈述的陈述,而不是一个伦理陈述本身。这不同于我们说:“没有任何事情是对的或错的”,也不同于我们说:“有些事情既是对的又是错的”,它是一种元伦理学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