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伙望着他们一哄而散。“他们还没得到我主的拯救。”他咕哝了一句。但是他那解救人类的事业还没完呢,他朝着站在一旁、体似筛糠的我爹走过去说,我爹正念叨着:“祖啊,祖啊……”
老家伙觉得爹挺主动,因为爹用黑人土话说“祖啊”,而老家伙说的是“主”,在我听来,都顺耳得很。他拍拍我爹的后背,心里挺舒坦。
“朋友,”他说,“你是个聪明人。你和你那半黑不白的可怜的闺女都得到了祝福,你们接受了我们神圣的救世主的安排,自由地生活,你的下半辈子也用不着窝在这邪恶的巢穴里,与这些有罪的野蛮人为伍了。你现在是自由人。从后门走出去吧,我手里有枪,就对着这些野蛮人,我将带你走向自由,以锡安国之王的名义!”
爹怎么想我不知道,可我自己耳朵里灌满了什么国王呀,野蛮人呀,锡安国呀之类的词儿,老家伙手里的步枪那么一晃悠,他说的“闺女”那个词儿叫我咋都想不通。没错,我身上套着个土豆袋子,跟那年月里大多数黑人孩子一个样儿,我那半黑不白的肤色和卷曲的头发也让城里好些小子使劲儿笑话我,用拳头招呼也不管用。可是,在荷兰佬儿的酒馆里,就连印第安人都知道我是个小伙子。我那年纪还没到爱女孩子的时候,毕竟在我摸爬滚打的酒馆里,女人们几乎个个嘴里叼着雪茄烟,大嚼猪下水做的肉肠子,身上臭得跟老爷们差不多。但是就连那些为人不齿的、那些灌多了酒的、那些棉铃象甲虫和棉铃都分不清的、那些辨不明红黄蓝绿的,都清清楚楚地看得出我不是个娘们儿。刚要分辩,房间里突然响起一阵刺耳的尖叫声,我只得住了口。可我立马就发现那号叫声正是从我自己的嗓子里出来的,我得承认我没忍住,尿裤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