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首先引用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10月)中英《虎门条约》关于外国人在各通商口岸租地建屋的规定,在1845年年底诱骗上海官吏公布了《上海土地章程》,确定了英国人租地办法,在中国神圣的领土上建立了第一个租界。当时根据土地章程规定,土地主权仍然属于中国,中国业主可以收取一定租金,中国政府有干预租界内行政的权力。到了19世纪50年代以后,外国侵略者得寸进尺,进一步排斥了中国政府在上海租界内行使行政、司法、警察和收税的权力,在租界内建立了一套殖民地的管理制度。上海租界俨然成为一个“国中之国”。
随着外国侵略势力的扩张,租界界址不断扩大,租界的数目日益增多。英、美、德、法、俄、日等国,曾先后在上海、广州、厦门、福州、天津、镇江、汉口、九江、芜湖、重庆、杭州、苏州、沙市、鼓浪屿、长沙等地设立了租界。
外国侵略者把租界作为走私偷运、贩卖毒品、残害和掠夺中国人民的基地。租界内烟窟、妓院、赌场林立,例如1856年上海法租界的预算中,烟窟、妓院、赌场的执照收入,占全部预算收入的一半。
租界是外国人在华投资的集中地,1894年前,外国侵略者在中国非法设立的工厂、船坞、银行等大都集中在租界区,租界成为控制中国金融财政,利用中国廉价劳动力和原料,直接剥削中国劳动人民,榨取中国人民脂膏的罪恶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