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闻出版方面,日伪大力推行统制政策。东北过去存在的多个通讯社,或被撤销,或被合并。新成立的“满洲国通讯社”控制了东北的新闻业,由它向各新闻单位发送新闻稿,其他任何新闻团体和个人都不得自行发稿。1941年8月,伪满又颁布了《新闻社法》《通讯社法》《记者法》等,进一步垄断新闻业。为便于加强控制,日伪将27家报社合并为中文的《康德新闻》、日文的《满洲日日新闻》和《满洲新闻》3家报社。
日伪严格禁止任何流露爱国思想的书刊出版,并禁止关内出版的具有民族意识的报刊进入东北。1934年时便通令禁止《大公报》《申报》等36种关内报刊进入东北。据1940年度《满洲年鉴》统计,在1935-1938年4月,伪满禁止发行的报纸达7445份,扣押56091份;禁止发行的杂志2315份,扣押13664份;禁止普通书籍3508册,扣押924852册。电影业也受到日伪的严密控制。凡是被认为不利于日伪统治的,特别是有反战思想的电影,均被禁止放映。1939年,被列为禁映的电影有43部,其中中国影片数量占第1位,有18部被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