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民族的mentality相差太远。外文都是分析的、散文的,中文却是综合的、诗的。这两个不同的美学原则使双方的词汇不容易凑合。本来任何译文总是在“过与不及”两个极端中荡来荡去,而在中文为尤甚。
《泰德勒》一书,我只能读其三分之一,即英法文对照的部分。其余只有锺书、吴兴华二人能读。但他的理论大致还是不错的。有许多,在我没有读他的书以前都早已想到而坚信的。可见只要真正下过苦功的人,眼光都差不多。例如他说,凡是idiom,倘不能在译文中找到相等的(equivalent)idiom,那么只能用平易简单的句子,把原文的意义说出来,因为照原文字面搬过来(这是中国译者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人所用的办法),使译法变成intolerable是绝对不可以的。这就是我多年的主张。
但是我们在翻译的时候,通常总是胆子太小,迁就原文字面、原文句法的时候太多。要避免这些,第一要精读熟读原文,把原文的意义、神韵全部抓握住了,才能放大胆子。煦良有句话说得极中肯,他说:字典上的字等于化学符号,某个英文字,译成中文某字,等于水是H2O,我们在译文中要用的是水,而非H2O。
我并不说原文的句法绝对可以不管,在最大限度内我们是要保持原文句法的,但无论如何,要叫人觉得尽管句法新奇而仍不失为中文。这一点当然不是容易做得到的,而且要译者的taste极高,才有这种判断力。老舍在国内是惟一能用西洋长句而仍不失为中文的惟一的作家。我以上的主张不光是为传达原作的神韵,而是为创造中国语言,加多句法变化等等,必要在这一方面去试验。我一向认为这个工作尤其是翻译的人的工作。创作的人不能老打这种句法的主意,以致阻遏文思,变成“见其小而遗其大”;一味的只想着文法、句法、风格,决没有好的创作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