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8-4 义务教育供求均衡曲线
综上所述,义务教育的供求应该主要采用计划调节的方式,国家必须根据适龄受教育者的数量有计划地调整义务教育规模,确保每个适龄青少年都能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并承担平均成本。但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是,PE中有部分费用是由学生家庭承担的,这造成了一些贫困地区或贫困家庭的子女义务教育辍学情况,导致我国的实际义务教育供求曲线(S0/D0)比理想状态要向左偏移一点,实际均衡数量为Q0。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在义务教育领域为满足广大居民的“差别教育”(Differential Education)需求,出现了许多民办(私立)教育机构。对于此类教育服务的供给管理,可在国家政策有效监管下采用一定的市场调节机制。
2.高等教育的供求均衡
高等教育的供求机制较为复杂,应区别对待。高等教育是一个国家最高层次的正规教育,处于整个教育体系的顶端。根据教育经济学理论,高等教育具有较强的内部收益性,即教育的社会机会成本(用来在更高程度上扩大教育的有限资金,可以有效地用于社会生产部门)随着教育层次的攀升而急剧增加。高等教育消费私人收益的增加一般要远远超过高等教育消费的外部收益的增加。因此,在理论界也有学者主张将高等教育服务作为私人消费品对待,认为其提供方式应由市场来调节。即使有学者认为高等教育是混合品,也主张对高等教育服务实行收费制度。但考虑到高等教育的外部收益和一些特殊高等教育(如国防军事等)在国家建设与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应分类区别对待。因此,在以市场为主要调节手段的同时,还应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等手段对我国高等教育的供求进行宏观系统干预和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