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马克思主义和解构
瑞安(Ryan)的文本做了一项最有雄心的尝试,综合解构和马克思主义,这个文本被恰当地命名为《马克思主义和解构》。按照瑞安的观点,“解构废除了所有形而上学的概念对立,可以说后者完全依赖于内在性和外在性的二元框架。依照形而上学的观点,在内部的东西是‘自身的’、恰当的、好的、首要的、原始的、纯正的;在外部的东西是他者的、不恰当的、坏的、第二位的、派生的、退化的”[68]。资本的内在逻辑表现出了瑞安在这里说的那种内在性—外在性的二元性了吗?
首先,资本辩证法中内部的东西绝不比外部的东西“优越”;“在内部的”只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些方面,这些方面是以商品形式出现的,而且是价值为了增殖自身必须处理的。其中首要的是,资本作为自我增殖的价值是以利润最大化为取向的,而且它对那些尚未被商品化以及不以利润来计算的社会关系是绝对漠不关心的。按照其自身的逻辑,资本并不关注那些我们可能会关心的东西。例如,它不关注环境,不关注性别关系,不关注人的苦难,不关注贫穷,不关注性,不关注经济之外的高压,也不关注压迫和暴力。纯粹的资本主义社会假定了所有商品在它们的商品形式中都是安全的,如此一来价值的运动就不必依赖于经济之外的力量。它尤其假定了阶级的存在,但是劳动阶级的个体和群体的反抗是被市场包容的。事实上,“剥削”对于资本的辩证法而言是根本性的、至关重要的,但是在这个分析层次上,必须在下面这个假定之上把它理论化,即群体——像人一样——只是经济范畴的承担者。这说的就是彻底的物化,这个假设对于思考资本的逻辑(排除了可能会改变它的人的干预的逻辑)是必不可少的。由此引出的是,在资本逻辑内部的东西并不是由某些形而上学家规定的,而是由资本的逻辑本身规定的,也许更精确的说法是,它是由资本的逻辑在通过理论的概念化而显示出自身的过程中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