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侮辱遇上粗鲁
“遭人侮辱是耻辱,侮辱他人是光荣。”且让我举一个例子。我的对手在他的一方是说实话,是对的、有理的。这不妨事。我侮辱他,这样,公正和荣誉就一时间离开他,转到我这里来,他只能靠粗暴对付我而夺回公正和荣誉。在他夺回公正和荣誉之前,他是失去公正和荣誉的,而且所用的手段不公正或不合道理。这么看待荣誉,粗鲁这一性质就能替代一切,而且比其他的一切都重要。最粗鲁的总是对的。我们还能有其他要求吗?不管某人是如何愚蠢、下流或卑劣,只要他粗鲁行事,一切错误都可原谅和合法化。如果是害怕不良的后果,或是无法确定挑衅人是否尊奉武士的办法,那就是“胜人一筹”。其实际做法是,人家粗鲁你更粗鲁;如果侮辱没有用,你可以动手,使我们在挽救荣誉中激起高潮。例如,人家打你一耳光,你可以用棍子还手;对方用棍子,你用马鞭还击;最高明的一招是有些人建议的:向对方吐口水。要是这些都不管用,你就一定要让对方流血。
在任何讨论或谈话中,另一人比我们表现出更有知识、更热爱真理、更具健全的判断力、对事物更有了解,或是他整体上所展示出的理智气质,使得我们黯然失色。我们只要污辱他或攻击他,就立刻可以把对方的优越和自己的浅薄一笔勾销,并且反而比他优越。